2009年3月6日星期五

在好莱坞制片:雇主税收义务

在好莱坞制片:雇主税收义务
雇主税收义务

作为雇主,制片人有一定的纳税义务,通常被称为工资税,其中包括OASDI或者FICA和医疗保险,制片人必须交纳等同员工应交纳份额的数量。雇主工资税还包括《联邦失业税法》中规定的税,又称FUTA,其计算标准是所有员工收入的固定百分比。这三项税收交纳给IRS。FUTA征得的税收主要是为各州提供员工失业保险。雇主工资税收还包括州失业保险,也叫SUI。制片人必须计算出全部员工收入的百分比,并将其交纳给州的相应机关。在有此类税收的州,这笔资金用于补助失业员工。

最后还有几个州通过其他的项目,要求雇主支付员工工资一定的百分比,包括雇主资助的残疾、福利和医疗计划。

预算应该包括总共17%的工资税,税基为上线的税前工资总额。预算是在聘用相关人员之前制定的,制片人很难知道哪些人员将通过出借的形式进行聘用。一旦制片人能够明确这一问题,对员工17%的预算(因为采用出借方式,无须支付工资税)就会保留在整个项目预算中,可以做其他用途。这是保护项目使其免于超支的第二种财政担保形式。

最后,从员工的工资中提扣出来的17%工资税和基金的全部资金,都要存放在有利息的账户中,在一定时间内要做出报税表,由制片人的会计寄给相应的联邦和州机构。这些资金在支付之前,在有息账户上获得的利息,是防止项目超支的第三项财务手段。

如果使用工资管理机构为演员和剧组支付酬金,该工资管理机构是这部分工资的发放人。这样,或许会减少项目所能获得的利息,不利于实行本章所讲的上述三种防止项目超支的方法。

关于演员工资还有最后一点内容。绝大部分演员是作为员工被聘用的,而不是通过出借公司,如果员工只接受基本费,那么合同中就会规定为基本费加10%,因为SAG批准的经纪人不能从基本工资当中收取任何佣金。通常,制片人为演员支付全额工资时,都包括了10%的佣金,构成整体工资。行业习惯是将全部工资支付给演员的经纪人,经纪人扣除10%后,将剩余部分交给表演者。但是,这样做会减少演员的收入,经纪人收到的付款是净工资,当经纪人扣除(基于税前工资)部分时,演员就为经纪人的酬金交纳了税收。制片人在付工资税时,税基是薪金加上经纪人代理费,作为全部收入。举例说明,演员工作了一天,得到了SAG演员最低工资标准,为569美元,再加上10%(或者是59.60美元)的经纪人费用,员工税基即成为655.60元,而不是596.60元。结论:分两笔支付,一笔给经纪人,另一笔给演员,演员避免了为代理费而多支付税金,制片人也不必为本不属于工资总额的款项缴纳税收。在制片创作过程中,要斤斤计较!